建造师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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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8989871224
固话:0571-88143883
所需资料: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原注册证书;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
报名咨询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07号现代城建大厦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