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2年以上从事通信建设或者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 技术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工程师不少于6人;具有工民建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
3. 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2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3人;企业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2人。
4.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
5. 企业近2年内完成8项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通信用户管线建设项目,但首次申请资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