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海运保险的注意事项

王龙    2025-09-17 03:19:51    46次浏览

明确贸易术语与投保责任:国际贸易术语(如 FOB、CFR、CIF)直接决定投保责任方: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FCA(货交承运人):由买方负责投保;

CFR(成本加运费)/ CPT(运费付至):由买方负责投保;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由卖方负责投保。

若责任方未按约定投保,货物损失将自行承担。

准确填写投保信息:船名、航次、货值、险别等信息错误可能导致保险单无效或理赔受阻(如船名写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及时投保:保险责任通常自货物启运时生效,若货物已启运再投保,保险公司可能不予承保,或仅承保启运后的风险(需特别声明)。

保留完整单证:提单、发票、保险单、检验报告等单证是理赔的核心依据,需全程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注意保险单的转让:若被保险人发生变更(如出口商将货物转让给进口商),需在保险单上进行 “背书转让”(空白背书或记名背书),否则新货主无法主张保险权益。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76018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