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完成后,回收企业需完成 “车辆法律状态注销”,确保车辆不再进入市场流通,同时留存档案备查。
注销材料提交:整理拆解过程中的关键凭证(如拆解前后照片、危险部件移除记录、金属回收凭证),连同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一式三联),一并提交至当地车管所,申请办理 “机动车注销登记”。
车管所核验:车管所联网核查拆解记录,确认车辆已完全拆解(无部件流入市场)后,在系统中标记 “已注销”,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交由车主(完成车辆产权注销)。
档案归档:回收企业将拆解任务单、车辆信息记录、注销证明复印件、危废处置合同等资料,按 “一车一档” 原则存档,保存期不少于 3 年(便于环保、公安部门监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