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李律师    2025-07-26 10:01:04    0次浏览

离婚时财产分割需遵循一定原则,具体方法则因财产类型而异。相关内容如下:

财产分割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利,对共同债务也有平等的承担义务。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其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充分考虑财产的效用,不应损害其性能和经济价值。对于生产资料,应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其效用的一方;对于生活资料,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离婚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多分财产。

不滥用权利原则: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夫妻双方有合法的财产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若约定规避法律或无效,则按共同财产处理。

一方财产损耗不补偿原则: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财产分割方法

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式,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尊重双方意愿,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判决分割: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

房产:婚前个人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按共同财产分割,可由一方得房并给另一方相应补偿,或拍卖后分割价款。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可通过竞价取得;若双方均不主张,可将房屋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银行存款:清查夫妻名下的银行账户余额,一般平均分配。若一方能证明某笔存款为其婚前个人财产或符合其他归个人所有的情形,则该笔存款归其个人所有。

证券类资产: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企业财产:若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其出资额分割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若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需根据其他合伙人的意见,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配偶可取得合伙人地位,否则可对相应财产进行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双方可协商由一方经营并给予另一方补偿,或通过竞价确定经营方,若双方均不愿意经营,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企业清算等事宜。

保险:离婚时,保险的分割需根据保险类型而定。一般可采取补偿对方相应保费、退保后分割保费、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等方式,具体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664508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