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还需提供当地暂住证或居住证(若有要求);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通常为二手车交易发票,若为法院调解、裁定或判决转让的机动车,需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继承、赠予等情况,需提供相关文书和公证书等。
机动车登记证书:即车辆的 “大绿本”,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
机动车行驶证:用于确认车辆的基本信息和合法性。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不过,若实现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分地区可免提交这些凭证。
若业务为代办,代办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单位用户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此外,若所在城市有限购政策,买方还需提供小客车配置指标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