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贷款申请书;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其复印件;
3、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或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或银行储蓄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其拥有的资产清单及其他债务情况;
4、符合规定的消费行为的合同、意向书、协议、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批准文件;以及已付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拟办抵押、质押、保证或保险的材料,如权属证明、评估报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的资格证明及财务资料、保险单或保险合同等;
6、申请委托住房贷款或住房组合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已缴纳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7、在银行的借款和其他对外大额债务的金额和每月应还款额情况的书面说明;
8、不低于规定数量的中国银行存款证明件;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