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公司迁到外省或外省公司迁入北京的流程如下:
1. 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全部登记档案复印件及拟变更事项所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领取《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移通知书》:档案完整且申请材料齐备的,迁入地登记机关向企业核发《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移通知书》,企业在领取《企业迁移通知书》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将全部档案原件寄送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 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企业全部登记档案原件并确认无误后,企业可根据《受理通知书》所记载的时间,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外省公司迁入北京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执照正副本: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2. 公章:公司的公章。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公司名称可能需要根据迁入地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如果公司名称是国家局的不带行政区域,名称可以不变;如果有行政区域名称一定要变,因为北京两个字属于行政区域,已经迁出去了,那就用当地的行政区域冠名了,字号如果在当地不重复就可以不用做变更。
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税务问题。公司迁出之后,北京的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北京这边不会再有信息,但是原有信息都会保留,不会影响您公司跨省外迁之后的上市问题。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办理过程中,建议咨询我们,以确保顺利完成公司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