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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联动系统设计的注意事项

徐先生    2023-02-01 08:39:12    1927次浏览

1、在机房发生一路报警、二路报警及气体喷放三个阶段时其动作信号应在大楼消防控制室中反映出来,以便大楼的统一管理。

  2、在与大楼原有报警设备不兼容的情况下,实现三种状态的传输。

  有两种方案可以实现,一种是通过大楼的弱电井放管线到大楼消防控制室,并在控制室内安装相应的状态显示屏,这种方法可以实现机房内各种动作点的状态,但在大楼灭火机房较多的情况下,大楼弱电井不一定能安置较多的管线的空间。

  另一种是机房的报警灭火控制器对需要送出的状态信号通过控制模块的无源触点,送到大楼附近原有的报警系统的输入模块(另增加)中,只需对大楼原有的报警系统新增加的输入模块重新编程就可实现,这种方法可省去重新排管线。

  3、非消防电源及与大楼报警系统的连接等联动,空调系统与非消防电源的关闭,应在气体喷放前30S时动作,也就是报警控制器在接到两路报警信号后发出关闭空调机、灭火区域内的防火阀及非消防电源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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