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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程序与原则

刘静    2021-10-15 12:20:18    3574次浏览

所谓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按照合同(协议)等有关规定,在原施工图预算、合同价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预算和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审核签认的,以表达该工程造价为主所谓竣工结算, 是指一个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按照合同(协议)等有关规定,在原施工图预算、合同价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预算和价格, 由承包人提出, 并经发包人审核签认的,以表达该工程造价为主要内容, 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的行为。

1 竣工结算的原则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要求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点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已整改而未经重新验收认可者,也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当遇到工程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较复杂时,为了给竣工结算创造条件,应尽可能提早做好结算准备,在施工进入后收尾阶段即将竣工之前,结算双方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开始逐项核对结算的基础资料,但办理结算手续,仍应到竣工以后,不能违反原则,擅自结算。

2.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要依法办事,防止抵触、规避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其他各项规定及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要对国家负责,对集体负责,对工程项目负责,对投资主体的利益负责,严禁通过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甚至串通一气,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挪作他用或牟取私利。

3.工程竣工结算, 一般都会涉及许多具体复杂的问题, 要坚持实事求是, 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实际出发,对于具体疑难问题的处理要慎重,要有针对性,做到既合法,又合理,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对待,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强调特殊原因,高估冒算和增加费用,也不得无理压价,以致损害相对方的合法利益。

4.应强调合同的严肃性。合同是工程结算是直接、主要的依据之一,应履行工程合同条款,包括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共同确认的补充条款。同时,应严格执行双方据以确定合同造价的包括综合单价、工料单价及取费标准和材料设备价格等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变相违反合同以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

5.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包括设计图纸、设计修改手续、现场签证单、价格确认书、会议记录、验收报告和验收单,其他施工资料,原施工图预算和报价单,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等,保证竣工结算建立在事实基础上,防止走过场或虚构事实的情况发生。

2 竣工结算程序

以下是竣工结算的一般程序:

1.对确定作为结算对象的工程项目内容作认真的清点,备齐结算依据和资料。

2.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施工图预算、报价的内容,包括项目、工程量、单价及计算方面进行检查核对。为了尽可能做到竣工结算不漏项,可在工程即将竣工时,召开单位内部有施工、技术、材料、生产计划、财务和预算人员参加的办理竣工结算预备会议,必要时也可邀请发包人、监理单位等参加会议,做好核对工作。包括:

(1)核对开工前施工准备与水、电、煤气、路、污水、通讯、供热、场地平整等“七通一平”;

(2)核对土方工程挖、运数量,堆土处置的方法和数量;

(3)核对基础处理工作,包括淤泥、流沙、暗浜、河流、塌方等引起的基础加固有无漏算;

(4)核对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含钢量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整, 包括为满足施工需要所增加的钢筋数量;

(5)核对加工定货的规格、数量与现场实际施工数量是否相符;

(6)核对特殊工程项目与特殊材料单价有无应调未调的;

(7)核对室外工程设计要求与施工实际是否相符;

(8)核对因设计修改引起工程变更记录与增减账是否相符;

(9)核对分包工程费用支出与预算收入是否有矛盾;

(10)核对施工图要求与施工实际有无不符的项目;

(11)核对单位工程结算书与单项工程结算书有关相同项目、单价和费用是否相符;

(12)核对施工过程中有关索赔的费用是否有遗漏;

(13)核对其他有关的事实、根据、单价和与工程结算相关联的费用。经检查核对,如发生多算、漏算或计算错误以及定额分部分项或单价错误,应及时进行调整,如有漏项应予补充,如有重复或多算应删减。

3.对发包人要求扩大的施工范围和由于设计修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增减预算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分别归入相应的单位工程结算书。

4.将各个专业的单位工程结算分别以单项工程为单位进行汇总,并提出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

5.将各个单项工程汇总成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书。

6.编写竣工结算编制说明,内容主要为结算书的工程范围,结算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必须加以说明的事宜。

7.复写、打印或复印竣工结算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送发包人审查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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