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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需要准备哪些申报资料?

周老师    2021-02-26 07:15:47    5394次浏览

助理工程师是职称中的入门级别,也是标志着专业技术人员的等级,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就是初定职称,不需要参加考试,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对从业人员来说是很重要的,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也是需要考核学历,专业,年龄等。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中专学历毕业后,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学历毕业后,两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学历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申报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主要业绩和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两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工作总结、技术报告一份。

2.中级职称: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助理工程师职称、原有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职称计算机、职称英语、工作总结、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获奖证书、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

3.高级: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项目(工程)成功案例、专业技术聘书、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报名方法

请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考场人员将报名信息现场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签字确认(照片信息的采集,在入场考试前进行)。准考证在报名当场打印发放。

一、申报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初定相应职称:

1、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区属企业的工作人员(以地税缴纳在我区为准),或人事档案委托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

2、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有相应职称系列。

3、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

4、符合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①中专毕业,试用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②大学专科毕业,试用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③大学本科毕业,试用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④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⑤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以及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前后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⑥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考、成教等其他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符合上述职称初定第1、2、3、4款申报条件的亦可申报。

对于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以及杭州市实行的图书、建筑工程初级等专业系列,凡学用专业对口或相近,仍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卫生专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定工作。

二、申报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资格表”由申报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人事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基本情况信息表》一式一份。(“信息表”由申报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所在企事业人事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

3、《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时需提交电子版本)

4、《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一份。(“保证书”必需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复印无效)

5、《申报初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材料清单》一式一份。(“材料清单”需贴在初定材料袋外边)

6、请申报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指定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 .cn)查询本人的学历信息并打印,此打印件经申报人所在企业人事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

如申报人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到相关信息(特指在2001年以前获得学历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申报人所获得学历时所在学校的毕业生登记表,并经相应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审核盖章;

②申报人所获得学历时所在学校的毕业证明,并经学校有关部门盖章。

7、申报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初定中级职称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8、申报人所在单位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的社险证明。

9、区属企业还需提供近期地税纳税凭证的复印件。(“一户通”系统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

10、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到的申报人姓名处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所涉及到申报人所在企业名称处必须同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复印材料都需加盖申报人所在企业公章,公章须在复印材料的主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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