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分为高附加值和低附加值两大类,前者如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等,具有较好的经济性和较大的环境污染,目前处理得不是很好,其经验教训值得分析、研究、借鉴;后者如废玻璃、废旧家具等,对环境的污染稍小,经济性也较低,目前正逐渐引起社会各界重视,国家也开始探索相关处理模式。
从资源循环利用的角度看,部分质量较好的废旧家具可进入二手市场,充分发挥其“剩余价值”。其余的可进行资源化处理,拆解为塑料、玻璃、金属、泡沫填充物、木材板材等几大类可再利用材料;部分实木材料经粉碎后,可用来制作大芯板、密度板和锯末板等各种板材;部分皮革、橡胶等“微害材料”,可进行无害化处理。
现实中,由于没有很好地遵循循环经济规律,尤其是没有处理好废旧产品内含的公共性和经济性之间的关系,各地对于各种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往往在简单地重复同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