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售后服务认证- 监督管理控制程序
2 监督管理控制程序OBL-P-02
1 目的和范围
对公司售后服务体系运行过程进行控制,规定有关服务目标的考核细节,合理监督奖惩,使各环节处于有序状态。
2 职责
2.1管理者代表制定年度的服务目标,并督促实施。
2.2总经理批准年度服务目标,监督管理者代表工作。
2.3 供销部协助管理者代表对服务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到各有关岗位。
2.4 各细化的服务目标由客服回访人员负责回访监督和统计,纳入员工绩效。
2.5 行政部负责绩效统计和薪酬奖惩。
2.6 供销部负责有关目标的实施和统计。
3 工作要求
3.1 服务目标
3.1.1 公司长期服务目标为: 。
3.1.2 公司年度服务目标为:投诉率低于1%,投诉解决率100%,顾客满意率95%以上,产品一次维修合格率98%以上,定期巡检率100%,配件供应及时率97%以上。
3.1.3 管理者代表于每年12月制定第二年的服务目标,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给各部门。
3.1.4 部门目标的分解:
a)供销部负责投诉解决率的实施和统计:投诉解决率=解决数/投诉次数;
b)投诉率和顾客满意率由回访人员统计:投诉率=投诉次数/年度保有量;顾客满意率=满意单数(包括交车、售后、培训、巡检等)/(总派工单数+年度产品量);
c)产品一次维修合格率由供销部统计:一次维修合格率=一次维修成功次数/总维修数;
d)定期巡检率、配件及时率由供销部统计。
3.2 考核流程
3.2.1 各一线服务人员每天均应填写《工作日志》,并在每周一将上周的工作日志上传到公司网点数据库。
3.2.2 供销部和回访人员均可获得数据库的工作日志记录,回访人员应每周统计有关数据,在工作日志中随机抽取30%的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询问内容包括:服务及时率、培训和指导水平、专业技术水平、服务态度、语言形象等。回访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对上周记录的调查,且月度回访的调查率应覆盖100%的人员。
3.2.3 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周总分为25分,每月共100分,每月底前供销部将个人的统计结果发行政部进行薪酬核算。
3.2.4 供销部每季度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评出优秀服务人员并发放奖励。对长期绩效排名落后的人员采取罚款、换岗、解聘等措施。
3.2.5 部门绩效总分按季进行汇总评优,每月分值以部门所有人员相加除以平均数进行计算。分值做为总经理和管理者代表考核部门主管的依据。
3.2.6 回访人员由管理者代表直接考核,包括对服务态度,接听及时率的要求。
3.2.7 供销部及行政部在接到顾客的抱怨等情况时须及时通知供销部。
3.2.8 供销部服务人员应每月将产生的交给顾客签字的《售后服务记录》单寄回供销部归档,进行有关的数据统计。
3.2.9 售后服务人员对回访人员回访结果有异议时以顾客盖章的《售后服务记录》单为准。
4 相关文件
4.1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4.2供销部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4.3客户满意度管理办法
4.4客户服务回访管理办法
5记录文件
5.1 售后服务工作日志
5.2 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