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意见》指出,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是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娱乐游戏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3月5日《北京青年报》)
中小学课后服务回应了老百姓的关切,可以有效化解中小学生放学与广大家长下班的时间差,中小学生放学后的安全有了保障,家长不用担心子弟放学后因无人管理而流连网吧等不利于中小学生成长的地方,也不用花费巨额费用将子弟送进课后托管机构或课后补习班,可以说此举有“救家长于水火”之作用是一点也不为过的。这从“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关切,教育部的意见,各类媒体为此大唱赞歌的情形就可见一斑。
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新政好是好,但由于中小学课后服务问题非常复杂,笔者担心“按下葫芦浮起瓢”, 中小学课后服务回应了老百姓的关切,却又不可避免地制造新的教育不均衡,给本就不均衡的义务教育再添新的不均衡。
我国中小学课后服务本来就是一个伪问题。这个问题是教育部门规定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不合理造成的。在现行的上学放学时间内,广大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问题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存在中小学课后服务问题的是县域以上城市,城市义务教育资源本就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优势,又增加一个课后服务,这岂不是“锦上添花”地加剧义务教育的不均衡?
教育部意见指出“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是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娱乐游戏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这就说明在以成绩作为主要指标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今天,中小学课后服务有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可能。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其教学质量肯定会比没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好,这就会导致本不需要课后服务的学校也会通过各种手段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另外,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因此教师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肯定会获得相应的报酬,“谁会和钱过不去”呢?因此本不需要课后服务的学校也会因报酬的原因加入到课后服务的行列。
中小学课后服务新政要既叫好又叫座,与其出台意见,不如直接调整中小学生的放学时间,每天实实在在地多开展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将政府购买中小学课后服务的资金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上来,这样既解决了中小学生的课后托管问题,又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待遇,还避免了加剧义务教育的不均衡,一举三得,又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