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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国税税务登记提交的文件

贾经理    2018-03-07 09:25:44    20635次浏览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其它主管机关核发的许可证照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需暂住证);

(3)企业房地产产权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复印件;

(4)企业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银行入账单复印件;

(6)有关公司章程、协议书或上级批准开业的文件的复印件;

(7)企业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及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资产评估要原件);

(8)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说明书;

(9)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10)租房复印件;

(11)公章、财务章、法人名章;

(12)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提供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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