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填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价格: 面议 2025-11-26 15:40   2次浏览

一、自查报告填报核心要求(含补充说明)

(一)基础填报要求

1. 填报主体: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2. 原截止时限:各企业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自查报告的初次填报工作,填写方式详见附件对应的Word文档。

3. 逾期处置: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的企业,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项规定处置,具体包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李沧区喜秀艺假发工作室
  •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55号主楼六楼601
  • 联系: 谭会计
  • 手机: 15589823650
  • 网店ID:35231367,共被浏览过 2 次
一键拨号1558982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