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补正时效与规范
补写需在就诊后尽快完成(多数医院要求 1-7 天内,避免间隔过久无法核实病情);补写内容需用黑色 / 蓝色签字笔,由医生手写或机打后签名,禁止个人自行添加天数,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凭证。
出院报销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患者在门诊完善对症相关检查后,由科室主治医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应在三日内前往医院门诊大厅服务台,由医护人员给予盖章;在门诊由医师开具的休假单也是在服务台盖章。 患者在门诊完善就诊、问诊、检查、后,需要开具疾病证明书的,医师要核实患者的相关身份信息,才会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要求开请假条的,需要科室医师签字并盖章确诊。 医院门诊大厅内有服务台,如患者需要在疾病诊断证明书及请假条上盖章,需要出示门诊病例、有效身份证(驾照、等)后,确认无误后医护人员给予盖章。
使用医院病假条的注意事项
真实性原则:不可伪造、篡改病假条,或找非执业医师开具,一旦被单位或医院发现,可能面临纪律处分(如单位警告、扣薪),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影响征信。
效力区分:只有公立医院、合规私立医院(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具的病假条才被认可,诊所、药店等非诊疗机构开具的证明无效。
留存备份:提交给单位前,建议拍照或扫描留存病假条原件(含签名和公章),同时保留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以备后续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