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诊断:明确写出疾病名称(需符合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标准),如 “右肺下叶性肺炎”“2 型糖尿病(血糖控制不佳)”“腰椎间盘突出症(L4-L5 节段)”,避免 “感冒”“腰腿疼” 等非规范表述。
医疗建议:根据病情给出具体建议,常见类型包括:
休息建议:如 “建议卧床休息 1 周,避免剧烈活动”“需全休 2 周,期间避免重体力劳动”;
建议:如 “继续口服 XX (剂量 / 频次),1 周后复诊”“建议住院进一步完善检查及”;
特殊建议:如 “暂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 / 驾驶工作”“需专人陪护(因肢体活动障碍)”。
机构及医师标识:需加盖医院 “诊断证明专用章”(或医务科公章)、医师签名(执业医师),并标注开具日期;部分医院还需填写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盖章发放:申请人在收到经治医师签字盖章的诊断证明后,携带该诊断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院指定的盖章处。盖章处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诊断证明上的医师签字、名章以及患者信息等,确认无误后,在诊断证明上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并发放给申请人。
根据用途确定:
病假申请:一般在请假期间内被认可,具体时长根据病情和单位规定有所不同,可能是几天到几周不等。
保险理赔:可能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提交,具体时间要求由保险机构决定,有的保险机构可能要求在就诊后的 1 个月内提交诊断证明。
司法鉴定或诉讼:由法院或鉴定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会参考医院的诊断证明,但有效期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