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发证:评审组提交材料至 CNAS 秘书处,秘书处审查符合要求后,提交评定委员会评定,并做出是否予以认可的评定结论。CNAS 秘书处会向获准认可实验室颁发认可证书以及认可决定通知书,并在 CNAS 网站公布相关认可信息。
管理体系文件:
体系有效性:审查管理体系是否已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以上,确认内审和管理评审是否按规定实施,流程是否完整,记录是否真实有效,能否达到预期目的。
文件完整性与协调性:检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是否满足认可准则要求,内容是否完整、系统、协调,能否服从或服务于质量方针。
组织结构与职责:确认组织结构描述是否清晰,内部职责分配是否合理,各层级文件或同级文件之间接口是否清晰、顺畅。对于多场所实验室,还会审查体系文件是否覆盖所有场所,各场所与总部隶属关系及工作接口是否明确。
体系运行时间不足
管理体系正式运行未满 6 个月,或未完成覆盖全范围、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不符合 CNAS 对体系有效性的基础要求。
内审或管理评审记录不完整(如缺少不符合项整改验证、评审结论不明确),无法证明体系的持续改进能力。
组织结构与职责不清
未明确各岗位(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职责权限,或职责分配与申请的技术能力不匹配(如授权签字人专业背景与申请领域无关)。
多场所实验室的体系文件未覆盖所有场所,或各场所的管理接口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