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穗财税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新疆专业财税外包服务专业机构,也是目前新疆家综合财税外包服务集团。2012年“银穗”商标被自治区工商局评为“新疆商标”。2014年自治区工信厅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9年集团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0年入库新疆自治区金融办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精选层挂牌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17家,包括: 银穗教育培训、银穗税务师事务所、财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等。
年度汇算清缴:在次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对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根据税法规定,调整会计账目与税务规定不一致的地方,确定实际应缴税额,多退少补。同时,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年度财务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完成年度工商年报的报送。
资料保存备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及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等税务资料,以备税务检查或审计需要。
股东与公司财务混同
个人与公司账户资金混用:
股东直接从公司账户转账至个人账户用于私人支出,未按 “股息红利所得” 缴纳 20% 个税,可能被认定为抽逃资金或偷税。
股东借款逾期未还:
股东向公司借款超过 1 年未归还,且未用于公司经营,需按 “工资薪金所得” 或 “股息红利所得” 缴税,否则面临补税及罚款。
特殊业务处理失误
跨区域经营未报验:
异地开展建筑施工等业务,未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导致无法在经营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时产生滞纳金。
注销前未清算税务:
公司注销时未完成税务清算,存在未缴税款或未核销发票,导致无法正常注销,甚至影响法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