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将目光投向了这一职业。然而,想要成为一名公务员,不仅要通过严苛的笔试和面试,还必须符合一定的体检标准。2025年,公务员体检标准有了一些新的调整和变化,你都了解吗?
体检不合格情况:
1、血压超出范围:如收缩压大于140mmHg,舒张压大于90mmHg。
2、视力不合格: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特殊岗位如人民警察等可能有更高的视力要求。
3、听力障碍: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的。
4、心脏疾病:患有器质性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
5、肺部疾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慢性伴阻塞性肺气肿等。
6、肝脏疾病:患有肝炎、肝硬化等肝脏疾病,且肝功能异常的。
7、血液系统疾病:患有贫血、白血病等血液系统疾病的。
8、泌尿系统疾病:患有肾炎、慢性肾盂肾炎等疾病,且肾功能异常的。
9、恶性肿瘤:患有各种恶性肿瘤的。
10、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精神病等精神疾病的。
11、其他严重疾病:患有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严重疾病者,如重度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是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包含《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者,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文件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技术、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