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应积极配合医生的检查,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各项测试。在视力检查时,应保持放松状态,不要用力眨眼或眯眼。在听诊心脏和肺部时,应深呼吸并放松身体。在进行尿常规检查时,应注意留取中段尿以避免污染。同时,应注意保持体检环境的安静和整洁,尊重医护人员的工作。如有任何不适或疑问,应及时向医护人员咨询并寻求帮助。
关于公务员体检标准详细的分析:
1.体格检查:包括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常规的生理指标,以确保公务员身体素质达到基本要求。
2.血液检查:血液检查主要是检查血液中的各种指标,如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以及肝功能、肾功能等。这些指标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健康状况。
3.心电图检查:通过心电图检查公务员的心脏功能,以排除心脏疾病或其他心血管方面的问题。
4.胸部X光检查:胸部X光检查主要是检查肺部和胸腔的情况,能够发现肺结核、肺癌等疾病。
5.尿液检查:主要检测尿常规、尿糖、尿蛋白等指标,了解公务员的泌尿系统功能是否正常。
6.其他专科检查:根据公务员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进行眼科、耳鼻喉科、妇科等方面的专科检查,以确保公务员的各个器官功能都处于正常状态。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操作说明:
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⑴ 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⑵ 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
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