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置换补助是国家为促进汽车消费推出的一项优惠政策。
自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规定的新车能获得补贴。
补贴标准分两种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 7000 元。
乘用车指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指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材料提交:
01、填报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02、填报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的开户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信息。
03、填报报废汽车信息,需填写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04、填报购置新车信息,需填写购置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注意: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