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宁疗护理念可以追溯到唐代的“悲田院”、北宋时期所设立的“福田院”、元朝时期的“济众院”、明朝时期的“养济院”及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普济堂”等。这些机构专门照护没有依靠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和穷人。这些人大多在死亡后也能得到各种仪式的殡葬服务。这些机构的设置理念与西方临终关怀的思想异曲同工,为现代安宁疗护的兴起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前期基础。
安宁疗护服务的对象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明确指出,安宁疗护以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为中心,其中患者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获得安宁疗护服务:
1. 疾病终末期,出现症状;
2. 拒绝原发疾病的检查、诊断和;
3. 接受安宁疗护理念,具有安宁疗护的需求和意愿。
目前,关于生命终末期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现有的医学手段无法准确预测生存期,只要患者有需求和意愿,都应获得安宁疗护。
医院服务模式
医院安宁疗护适用于有难治性或复杂性的临床症状,而在其他照护场所如社区、居家无法满足其照护需求的终末期患者。医院安宁疗护为终末期患者提供跨区域、专业的、不以为目标的综合医疗服务,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症状,满足患者和家属心理、社会以及精神方面的需求。
医院安宁疗护病房服务对象一般为:诊断明确且病情不断恶化,现代医学不能,属不可逆转的慢性疾病终末期,预期存活期小于6个月的患者。
舒适照护
随着死亡脚步的临近,终末期患者的症状更加恶化,会出现呼吸困难、喉间痰鸣音、神志不清、指甲苍白或发绀、出冷汗、四肢厥冷等症状。因此,为终末期患者提供舒适照护是安宁疗护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舒适照护包括:环境的管理;床单位的管理;口腔护理;肠内、外营养护理;静脉导管维护;留置导尿护理;会阴护理;协助沐浴和床上擦浴;床上洗头;协助进食饮水;排尿、排便异常的照护;卧位的护理;体位转换;轮椅与平车的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