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类型的投资活动属于《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以下称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
根据11号令第二条,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11号令所称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
11号令所称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
哪些企业需要进行ODI备案
1、海外直接投资、并购及扩张需求的企业:
企业需要向外投资项目进行汇款时,银行按照规定需要企业提供相关ODI备案文件才能进行汇款操作。
2、意向去“一带一路”等国家投资设立工厂及贸易基地的企业:
有些国外子公司要开立当地的银行账户,当地银行可能会需要内地母公司打一笔款项到这个账户作为款,需要汇款到境外也是同理,境内母公司要提供ODI备案证书,银行才会同意打款操作。
3、返程投资企业:
如果国内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要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那这个外资公司要开立外汇银行账户时,银行会要求提供之前国内公司对海外子公司投资所申请的ODI备案文件;
4、海外上市(红筹/VIE架构搭建):
一方面是便于境外融资和资本运作,方便未来的投资退出,另一方面也是基于税务方面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