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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CMA认证文件,0元咨询,价格优惠

价格:面议 2024-11-05 10:10:01 68次浏览

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检定/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

具体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申请阶段,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初查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帮助质检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使之正常运行;

3、预审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进行摸拟评审,查找不符合项并要求整改;

4、正式评审,主管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认证的机构进行评审;

5、上报、审核、发证阶段,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检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6、复查阶段,质检机构每五年要进行到期复查,各机构应提前半年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上的材料项目与次申请认证时相同;

7、监督抽查阶段,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单位,在五年有效期内可安排监督抽查,以促进质检机构的建设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

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

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采取书面审查或者现场评审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 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并注明资质认定证书状态。国家认监委应当建立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平台,以便社会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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