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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只需要您的一个电话

价格:面议 2024-12-29 12:00:01 196次浏览

基本要素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 (省级权限)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 1 ) 特 种 设 备 制造 单 位 许 可 ( 省 级 权 限 ) 首 次 申 请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十八条

6.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五十七条

7. 实施机关:省市场监管局 (部分委托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管部 门实施)

8.审批层级:省级

9. 行使层级:省级、市级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 受理层级:省级、设区的市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 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名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许可

15. 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 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4.许可证件名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隐患排查途径

隐患排查是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标准,排查途径包括使用单位自查、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检查。

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

5.5 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5.1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或者气瓶充装活动。

5.5.2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错装介质。

5.5.3 充装设备设施上的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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