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信用证类型,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信用证,如保兑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每种信用证都有其特点和适用场景,选择合适的信用证类型对于顺利完成国际贸易至关重要。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重要的文件。
2、 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我国信用证以人民币计价,是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按照付款期限,信用证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信用证通常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同时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一般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