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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多年代理经验,全程代办

价格:面议 2024-12-01 07:00:01 107次浏览

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压力管道管子(B)、压力管道阀门(B)、压力管道管件(无缝

管件(B1、B2)、有缝管件(B1、B2)、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

法兰、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B1、B2)、元件组合装置)单位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省内从事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

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 3 号)》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活动的企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1)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

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3)被依法吊(撤)销许可证,并且自吊(撤)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 3 年的。

设定及办理依据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十八条和《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十

四条。办理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全部条款。下载地址:(1)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特种设备监察局网站(http: ///tzsbj/)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 工作日,专家评审、企业整改等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结时限:20 工作日,专家评审、企业整改等时限不计算在内。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检验: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检验一次,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检验一次,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检验一次;状况等级为3级的,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检验一次,罐式集装箱每2.5年至少检验一次。

耐压试验:每6年检验一次。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983086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