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解除登记所需资料和流程跟登记一样。
已注册的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办理抵押:
1、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车辆。
2、已居家到汽车报废标准的车辆。
3、逾期未检验或擅自改装改型的车辆。
4、属海关监管期未满的。
5、抵押期限到期时车辆使用年限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这辆。
6、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
7、军队(武警)生产经营车辆改挡土挂地方号牌车辆。
8、抵押物所有权人为国家机关的。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车辆。
先说说银行汽车消费贷款。这种方式审批严格,对征信有要求。贷款额度通常可达车价的70%,部分银行甚至可提供100~150万的贷款,长期限为5年,但有些银行可能只限3年。
优势在于利率低,覆盖所有品牌和车型,还款方式灵活。
劣势则在于申请条件苛刻,放款时间较长,需要提供大量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