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
(4)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管理体系。
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勘察设计的重点内容:
1. 勘察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勘察设计需要遵循经济性、性、可行性、合理性等基本原则,同时需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 勘察范围和方法:勘察设计需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勘察的范围和方法,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勘察、环境勘察等方面内容。
3. 勘察报告编制:勘察报告是勘察设计的重要成果之一,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报告的结构、内容、格式等方面。
4. 勘察工作的质量控制:勘察设计需要严格控制勘察工作的质量,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勘察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等方面。
所有建筑物都是修建在地表上,建筑物上部结构的荷载通过下部结构都会传到地表的土层或岩层上,这部分起支撑作用的土体或岩体就是地基。根据地基是否经过人工处理分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 。
天然地基:自然状态下即可满足承担基础全部荷载要求,不需要人工处理的岩体、土体地基。
人工地基:天然地基的承载力不能承受基础传递的全部荷载,需经人工处理的岩体、土体地基。
人工处理方法:换填法、预压法、强夯法、振冲法、砂石桩法、石灰桩法、柱锤冲扩桩法、土挤密桩法、水泥土搅拌法(含深层搅拌法、粉体喷搅法。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高压喷射注浆法、单液规划法、碱液法等。
地质勘察报告的组成和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2、场地地形、地貌;3、勘察技术要求及依据;4、地基土的组成及特征;5、地下水概况;6、场地及地震效应;7、岩土工程分析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