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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叉车出租,设备齐全,价格优惠

价格:面议 2024-06-25 06:00:01 28次浏览

指南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起升高度 H

起升高度是指吊车运行轨道顶面(或地面)到取物装置上极限位置的垂直距离,单位为m。通常用吊钩时,算到吊钩钩环中心;用抓斗及其他容器时,算到容器底部。

1.下降深度h

当取物装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轨道顶面以下时,其下放距离称为下降深度。即吊具工作位置与吊车水平支承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起升范围D

起升范围为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和工作位置之间的垂直距离。

跨度 S

跨度指桥式类型吊车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m。

桥式类型吊车的小车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称为小车的轨距。

地面有轨运行的臂架式吊车的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称为该吊车的轨距。

幅度 L

旋转臂架式吊车的幅度是指旋转中心线与取物装置铅垂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m。非旋转类型的臂架吊车的幅度是指吊具中心线至臂架后轴或其他典型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当臂架倾角小或小车位置与吊车回转中心距离时的幅度为幅度;反之为小幅度。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 吊砌块必须使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措施不准吊。

9.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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