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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面议 2024-11-23 03:27:01 90次浏览

灭火器配置

1、灭火器的设置要求(顶部距地面不大于 1.5m,底部离地不小于0.08m)。

2、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一个计算单元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不宜多余 5具)。

3、灭火器的配置基准(A类从轻至严重分别为 1A/100㎡、2A/75 ㎡、3A/50 ㎡)。

4灭火器的保护距离(A类从轻至严重手提式分别为15m、20m、25m,推车式分别为 30m、40m、50m)

5、计算单元的小配置级别计算公式:Q=KS/U(室内栓:0.9、灭火系统:0.7、室内栓+灭火系统: 0.5;歌网商寺地增加30%)。

6、ABC 干粉灭火器灭火级别 (1-2kg: 1A;3-4kg: 2A;5-6kg:3A)。

7、灭火器维修 (水:出厂3,首次维修后每年;干洁二出厂5,首次维修后每两年)。

8、灭火器报废(水: 6;干洁: 10;二: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功能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监控报警:10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显示报警时间。

2)故障报警:100s 内

3)自检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达到报警设定值(20-1000mA)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达到报警设定值 (45一140C)时,4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4、故障电弧探测器:在 1s 内发生 14 个及以上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组成和功能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点型:一般用于民用建筑,如厨房,不适合用于通风良好的场所;独立式:能够识别可燃气体泄漏浓度,完成报警的识别、判断,并控制外部设备动作,关闭燃气阀门)、图形显示装置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的地面高度不大于50米,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米。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应设置避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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