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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面议 2024-07-05 10:21:01 12次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申请阶段,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初查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帮助质检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使之正常运行;

3、预审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进行摸拟评审,查找不符合项并要求整改;

4、正式评审,主管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认证的机构进行评审;

5、上报、审核、发证阶段,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检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6、复查阶段,质检机构每五年要进行到期复查,各机构应提前半年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上的材料项目与次申请认证时相同;

7、监督抽查阶段,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单位,在五年有效期内可安排监督抽查,以促进质检机构的建设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国际合作部

1.负责相关国际、区域组织的联系并组织参与其活动;

2.负责国际双边交流与合作活动;

3.组织与国际认可合作组织和国(境)外相关机构签署认可合作协议;

4.负责国际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5.负责中心外事工作;

6.负责中心英文网站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特定专项制度的承认申请与联络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管理部

1.负责中心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组织研究认可活动风险分析;组织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组织内部管理体系文件的制修订及翻译和控制工作;

2.负责国际同行评审和政府主管部门对中心涉及认可业务的评审或监督检查的沟通、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中心人员认可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中心法律事务工作,处理申诉和对CNAS秘书处认可人员的投诉;申诉专门委员会的管理工作;CNAS徽标的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客户服务制度的研究、制定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业务问询工作;

6.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7.负责中心各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业务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

9.负责CNAS网站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审核、登载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大数据建设工作;

11.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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