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限额的贷款协定。在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享用周转信贷协定,通常要对贷款限额的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
贷款的偿还有到期一次偿还和在贷款期内定期(每月、季)等额偿还两种方式。一般来说,企业不希望采用后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提高借款的实际利率。而银行不希望采用前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加重企业的财力负担,增加企业的拒付风险;同时会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签订借款合同首先,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完全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其次,借款采用书面形式以防日后发生纠纷,借款合同(协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数额、币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
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应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使债权风险尽可能降至。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不动产抵押或动产和权利质押等担保方式有效避免风险。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要有正式工作单位,且应书写保证条款;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一般应要求为房产等不动产担保并进行相应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