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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标准,精英团队,经验丰富

价格:面议 2024-11-27 12:20:01 193次浏览

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年检和升级

1. 房地产开发资质实行年检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年检;

2. 年检合格的,继续保持其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晋升制度,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晋升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上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 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关于房地产开发资质,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政许可条件,这方面的内容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具体规定的,要是不符合上述的行政许可条件,则及时成立了公司,终也是无法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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