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其购买耐用消费品的人民币贷款。其中,耐用消费品一般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正常使用寿命在两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住房、汽车除外)。
按贷款期限的划分: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贷款按贷款人是否承担风险的划分: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取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
特定贷款,指经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中国个人贷款已在深圳试点推行,希望能刺激中国的金融行业更多渠道的发展,多方向,多样化发展。
在北京也出现了非银行性质的专业金融机构,它们提供专业的小额个人信用贷款服务,堪称为业内先河,其理财产品也在不断完善中,费率也与能够提供信用贷款的银行相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