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一般不会质疑病假条的真假。除非涉及重大利益或诉讼风险,假病假条一般不会被甄别出来。 记者了解到,病假条不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常见,在人身伤害、交通事故、保险等类型的诉讼中,也常作为证据之一出现。假病假条是否会对诉讼产生影响?
将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与快递中的病假条进行对比发现,两者外观几乎一模一样——格式、字体、字号都一样;有医院的名称、标志;有记者提供的化名、年龄、日期和病情;与医院开出的病假条格式一致,门诊号为空白;有“诊断证明”字样,有医院“门诊诊断证明章”红章和医师打印的签名。
提供的病假单、病历本系手写,并无该医院或医师的任何印章,且不能提供其于该日至该院挂号就诊的相关单据,或者仅有一张病假证明。 那就无法证明员工患病就诊的事实。
一些人很清楚法律对劳动者患病期间的一些规定,为了享受单位编制或保留劳动关系长期待岗,也会有开病假条的需求。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病假条还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