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道的基本概念;
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水库和运河可供营运船舶及排筏在不同水位时期通航的水域。
二、航标的种类及其功能、形状、颜色、灯质、作用距离等;
答:种类:过河标、沿岸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桥涵标。
(1) 过河标
功能: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
形状:岸标:锥形、杆标或塔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两块,分别向上、下方航道。
浮标:锥形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三快,闭合组成。
颜色:左岸:白色 右岸:红色
灯质:左岸:绿色,顿光;或白光,莫尔斯信号“M”(— —)
右岸:红色,顿光;或白光, 莫尔斯信号“D”(—— ·· )
小航行距离:岸标:30米 浮标:20米
(2) 沿岸标
功能:设在沿岸航道一侧的岸上,标示延安航道的方向,指示船舶沿着本岸航行。
形状:锥形标身上端装球形顶标一个
颜色:左岸:锥形标身白色,顶标黑色或白色
右岸:锥形标身红色,顶标红色
灯质:左岸:绿色,定光 右岸:红色,定光
小按航行距离:30米
(3) 侧面标
功能:社在浅滩、礁石、沉船等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或通航分到的近岸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限;也可以设在附近有足够水深的露出水面的航道碍航物上,称锥形岸标或罐形岸标。
形状:岸标:杆形或框架形,塔形体上端左岸加装锥形顶标,右岸加装罐形顶标。
浮标:左锥形,右罐形
颜色:左岸一侧:白色或黑色。杆形体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黑白相间横纹。浮标追性标体、岸标锥形顶标为黑色或白色。
右岸一侧:红色。杆形灯桩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红、白相间的横纹。浮标罐形标体、岸标罐形顶标为红色。
灯质:右岸一侧:绿色,定光或单、双闪光
左岸一侧:红色,定光或单、双闪光
小航行距离:岸标:30米 浮标:10米
(4) 左右通航标:
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新碍航物、航道分汊处或支流通航河口,标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