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般不可以直接开病假条,但是经正规医院的医师检查后,可以为病人开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等材料,而劳动者可以携带该材料去申请用人单位开病假条。
医院收据是可以医保报销的。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医院住院收据就是交钱的时候医院给的提供相应数额的收据, 证明已经收到付给医院的钱,出院的时候,用收据结算花多少钱,结算单上会体现在医院花了多少钱。一般的报销需要医院提供四种材料:结算单、明细、诊断书、病例。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对于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做出过明确规定,如果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出院证明只是病例中的一项。出院病例排列顺序如下: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讨论)--会诊记录--手术计划--同意书(包括所有病人或家嘱签字的文件)--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记录--产科记录--特殊观察表--特殊检查单--器械检查单--常规报告--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婴儿记录--质量评分表--其他(蕞后为住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