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建筑劳务人力资源:建造师、工程师、建筑八大员、特种作业操作工、技术工等建筑劳务人力配备咨询服务.
2、建筑承包企业:建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新办和升级的材料整理及代理申报,代聘工程师、建造师,代缴社会保险.
3、建筑企业生产许可证:代聘项目经理(建造师)、三类人员(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C类专职管理人员)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场内司机等)考核、生产许可证申报等的材料整理及代理..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新办、升级
5、建筑劳务人员资源:建造师、工程师、建筑八大员、特种作业操作工、技术工等建筑劳务人力配备咨询服务.
6、代评河北省中级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评审业务
公司服务热线
质量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进行施工质量策划。
(2)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参与材料、设备的采购。
(4)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
(5)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
(6)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
(7)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
(8)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
(9)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10)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
(11)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
(12)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3)负责质量检查的记录,编制质量资料。
(14)负责汇总、整理、移交质量资料。
劳务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劳务管理计划、劳务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劳动合同与工资管理、劳务纠纷处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
(2)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
(3)负责验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办理登记备案;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对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办理登记备案。
(5)参与组织劳务人员培训。
(6)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
(7)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
(8)负责劳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劳务费的结算。
(9)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公示及台帐的建立。
(10)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11)参与调解、处理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
(12)负责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资料。
(13)负责汇总、整理、移交劳务管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