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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履约保证金,多家企业稳定合作

价格:面议 2024-06-28 05:00:02 1653次浏览

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履约保函

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维修保函

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承包方(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由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履约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履行工程合同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付款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偿还预付款方面担保的需要。

投标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投标方面担保的需要。

维修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履行维修责任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留金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归还预留金方面担保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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