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产品奖或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主要业绩和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两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工作总结、技术报告一份。
2.中级职称: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助理工程师职称、原有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获奖证书、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
3.高级: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项目(工程)成功案例、专业技术聘书、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助理工程师评审注意事项: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2)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职称;
(3)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审批程序办理职称申报手续;
(4)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直接办理职称初定;
(5)本人所写的工作小结须真实、地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字数不少于800字。
(6)全日制职业学院毕业生申请助理工程师前,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历,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职称评审是对职业人员专业水平和职业成就的评估,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职称评审需要申报人和评审机构共同合作,根据规定和标准进行公正客观、科学规范的评估,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可信,有利于提升职业水平和成就,也有利于促进职业发展和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