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产品奖或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主要业绩和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两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工作总结、技术报告一份。
2.中级职称: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助理工程师职称、原有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获奖证书、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
3.高级: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项目(工程)成功案例、专业技术聘书、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职称评审的注意事项:
申报条件:申报人需要满足所在行业和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包括工作年限、学历、职业资格等要求。
提高专业水平:申报人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术会议和职业考试,增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和竞争力。
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材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符合评审标准和规定。
保持诚信:申报人需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造假,不夸大业绩,不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申诉准备:申报人如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据规定提出申诉,但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且申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职称评审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需要按照员工的职业水平、职业成就和学术贡献,为员工制定职业规划和培训计划,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员工的职称评审结果,识别人才和员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职业成长空间,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提高整体竞争力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