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制度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教育考试,属于规定的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考专升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简称,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它是一种社会化的考试制度和教育形式,是向全社会开放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灵活、自由,没有学制限制,有志者可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自学考试统一的考试时间一年共两次,具体为:四月份和十月份倒数第二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