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①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
②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③安全技术交底
④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⑤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⑥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8.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