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代办机构签订合同:
在选择好代办机构后,应当与其签订相关的合同。合同包括代办内容、代办价格、委托代办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双方要签订正规的合同,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代办方的服务范围和委托方的需求,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代办机构的资质认证、服务内容、代办项目及保障等。同时,要保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清晰明确,以免发生任何纠纷或者争议。
履行代办契约:
代办机构在获得委托办理业务的时候,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履行代办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政审批、材料审核、公示公告和文件备案等事宜。
如果代办过程中遇到了问题,代办机构要及时向委托方提示,与其积极沟通合作,尽力降低代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影响。
检查验证工作结束后,注册会计师根据取得的资料证据和验资记录,后编写验资报告。其一般要求如下:
(1)验资报告要分别主次,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地编写,并徵求委托人的意见。如委托人提出的意见是合理的,应当予以接受。如对验资问题,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注册会计师应根据需要调整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在验资报告中说明。验资报告经注册会计师签署后直接发送委托人。
(2)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拒绝出具验资报告:企业以伪造、变造以及故意毁灭凭证、帐目、报表、证明文件等手段隐瞒实际情况,弄虚作假,对验资结论构成影响的;企业对应当进行检查的项目,不提供合作,甚至阻挠检查的;企业坚持让注册会计师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
(3)经验资后,如企业帐簿中实收资本科目所反映的金额同验资报告不符时,应进行帐面调整。
(4)验资报告应由企业报送原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财政机关。合营企业、合作企业还要根据验资报告填写出资证明书,发给投资者各方。
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