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四川企业开立,用户至上,诚信为本

价格:面议 2024-11-18 02:10:01 358次浏览

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程序

1、申请人填写《保函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

2、银行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手续和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

3、签定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

4、银行为申请人开立投标保函。

* 投标保函办理的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5%。

* 投标保函的期限

投标保函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以内,从开出之日起生效。

履约保函的优点

对承包方或供货方:

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对业主或买方:

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

履约保函:是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收益人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履约某项合同项下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

担保人

是保函的开立人。担保人的权责是:

(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

(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人付款。

(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受益人(Beneficiary)

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受益人的权利是: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担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519007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