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一种方法,是指工程项目竣工以后甲乙双方对该工程发生的应付、应收款项作后清理结算。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80年规定,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拨付,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的办法。对跨年度施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但是,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拨给施工企业的备料款和工程款的总额,不论工期长短,一般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值的95%,其余5%的尾款,待工程竣工后结算。对竣工工程,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施工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后20天内编制竣工结算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竣工结算。同时还规定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期在六个月以内或者合同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可以实行分次和分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银行规定从1985年起对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推行按竣工工程一次结算的新办法。
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施工合同(工程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
竣工结算是反映项目实际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开发商进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每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在向开发商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同时,都要编制工程结算,办理财务结算。
工程结算一般应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开发项目的竣工决算是以竣工结算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它是在整个开发项目竣工结算的基础上,加上从筹建开始到工程全部竣工发生的其他工程费用支出。竣工结算是由承包商编制的,而竣工决算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编制。通过竣工决算,
一方面能够正确反映开发项目的实际造价和投资成果;
另一方面通过竣工决算和概算、预算、合同价的对比,考核投资管理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
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完整性有两层意思,首先是结算资料项目的完整性,保证不缺项。主要是指所有结算相关的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施组,竣工图,结算书,图纸会审记录,洽商变更记录,及现场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等,有时材料的进场报验资料也可能成为结算的依据。还有一层意思是指资料内容的完整性,以变更洽商为例,在写洽商时不能光满足现场技术的要求,也要能满足结算的要求,如写新做10米电线管,就要求需写清线管的材质及管径的相关参数。这就要求工程部在做完变更洽商之后,在找甲方、监理签字之前,先由施工单位内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预算员、资料员三方共同确认,以保证在技术、造价及语言表述上均符合要求。
第二,针对需要甲方监理确认的相关资料,包括洽商、新增工程内容等资料,都应该及时签认,不能都拖到后,工程结束了再确认,主要是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一是资料应该保证及时性,这样我们也才能及时调整项目的成本计划,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映给领导做决策;二是避免后扯皮,尤其是比如针对一些隐蔽工程、拆除工程等,工程都结束了谁都没法证明到底做了没有;三是避免由于监理或甲方人员流动造成签认的困难,例如操作过的门头沟项目洽商签字就存在这种情况,当时的现场监理都不在原单位工作了,总监要签字单没人确认活到底干了没有或者到底干了多少,给工作增加了很大困难。
第三,在报审结算时需紧密联系现场实际情况,这就要求预算员对现场应该十分了解,知道哪块到底做了什么,具体怎么做的,在做的时候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是否有施工困难。这样才能避免在结算时有漏报的情况,及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对于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找甲方签确认单,比如修缮项目中涉及的原建筑保护、施工中跟原结构结合等措施费的项目比较多,相应的人工费用及模板脚手架的用量会相应增加,所以在修缮项目中,应特别注意现场的各种保证正常施工措施,以保证在结算书中,不会缺项漏项。再如有时候工程地点在较偏远的山区,材料运过去要比运到市区贵很多,在报结算是就需要单报运距这块的费用,但审计就要求提供有监理确认的关于混凝土运距的资料。总之以上的这两种情况还是很普遍的。
第四,在和审计对结算的过程中, [4]审计如果用广联达的审核软件,可以打印材料对照表来对比看。
在审核谈判过程中,不要太专注于细节的得失,在某项的争论过程中,可以利用审核软件显示审减额的功能,多注意一下审减额,判断一下该项的审减额的多少以及该项审减是否会对后面的结算的造成较大影响,不要因为一个细节的小问题,而失掉了争取大金额的时机;也不要因为审减额较少,而轻易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