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购买补贴:1、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0%;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2、摩托车: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3%;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
黄牌车或有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车辆因运营等规定只能使用十五年的,在强制报废期来临之前,如果不选择正规的车辆报废企业进行车辆注销,在以后买新车时会有不小的麻烦。
办理回收报废汽车、摩托车手续流程图车主提供:
1.《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表》
2.经办人或理代人身份相关证明
3.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4.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前后牌、机动车登记证业务部仓储部:
将报废车拖运到本公司拆解场过磅、交接入库行政服务部
1.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代办车管所车籍注销手续
3.代办提前报废车辆补贴手续业务部财务部
代送车主或单位报废车辆注销手续和残值款其他车辆报废标准
1.营运性车辆使用年限为8年;
2.营运性车辆转为非营运性车辆或非营运性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
3.9座以下的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15年;
4.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10年;
5.载货车辆使用年限10年;
6.不能继续使用或经车辆管理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求报废。
拆解电动汽车的企业,应接受汽车生产企业的培训或技术指导,制定拆解方案,配备相应安全技术人员。应将从报废电动汽车上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包(组)交售给具有资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理,禁止进一步拆解。